大新讯 近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两邻居因房屋高矮问题大打出手,造成一人轻伤。打人的农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据悉,被告人农某与被害人赵某两家房屋相邻,并先后建房。后因建房时赵某不听取农某意见多砌了块把砖,随后两家因房屋高矮问题产生矛盾。按当地农村风水习俗,两房并排时,房屋高的一方会压住房屋矮的一方,抢占风水。今年3月29日,农某驾驶摩托车回家,在途经赵某房屋旁的村道时两人发生摩擦。农某回家放车后,在家中拿了一根木质铲柄出门冲向赵某,随即二人发生推打,期间赵某被农某用铲柄打中头部。赵某受伤后被送往大新县人民医院治疗。经鉴定,赵某的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次日农某便到派出所投案。
9月6日,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人农某当天向被害人赵某赔偿7000元的经济损失。同时赵某亦对农某的行为给予谅解,并希望法院对农某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农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农某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合农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潘飞 叶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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