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针对一些案件当事人有钱不还、有款不付、故意拖欠的现象,今年以来,扶绥县人民法院注意提高审判效率,加大诉讼保全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取得明显效果。现已审结的案件中,67%的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21%的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其他存在观望、侥幸心理的部分当事人也因法律措施的震慑自动兑现判决。
据了解,扶绥法院采取了举措防止“老赖”拖欠债务。对原告进行诉讼风险的书面提醒,避免当事人盲目诉讼和过分依靠法院,唤起他们自身的保护意识;主动告知当事人有权在诉讼中提起保全措施,由当事人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和申请,审判人员核实后依法采取措施;法院依职权采取措施,特别是对那些正在或者有可能转移、隐匿、变更的财产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财产的恶意流失;加大审判力度,提高审判效率,防止当事人故意拖延诉讼期限,以时间拖欠履行义务;依法采取打击措施,显示执法必严的态势,对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故意对抗的义务人,经教育不改的,依法进行罚款和拘留,保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谢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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