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日前,笔者从扶绥县教育部门获悉,2014年该县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达5188.5万元,比2013年的5009.5万元增加了3.57%。
据悉,2014年该县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3]15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桂政办发[2011]219号)的有关精神,在全县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农村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中,小学生每年每生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年每生补助1250元,共30758名学生受益;同时,除县城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中,每名学生每年获得资助600元。(何文武 程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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