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一男子因贪恋“野味”的诱惑,非法收集配件并加工组装枪支上山打猎。他没想到,自己的这一行为,使自己失去一年六个月的人身自由。
2014年初被告人王文收集配件并加工组装了一支单管长砂枪。同年4月4日,王文携带该枪到扶绥县渠旧镇某山上打猎,在寻找猎物过程中,王文听到有鹧鸪啼叫的声音后,便向传来鹧鸪啼叫声音的草丛开枪,枪响后听到有人叫的声音,王文才发现其开枪打中了躲藏在草丛中捕鸟的被害人黄海,致使黄海的头部、面部受伤。后王文扶黄海下山,由被害人家属送黄海去医院治疗。经扶绥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黄海的伤情属轻伤二级。经崇左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王文所制造的单管长砂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具致伤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收集配件并加工组装了一支单管长砂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案发后王文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文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扶绥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文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文中名字均是化名。)(何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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