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建才
甘新志,40出头,从事经侦工作5年,用智慧与谋略披荆斩棘,侦破了一宗宗大案,以累累战果展现了一名经侦民警的风采。
“打击经济违法犯罪,保护群众利益是人民警察的光荣使命,我们只有及时破案,才能取信于民,维护社会稳定。”这是甘新志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2012年4月上旬,扶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扶绥县东罗镇某学校多名老师反映:他们没有办理任何银行信用卡,却收到银行的催缴还款的通知,怀疑被人冒用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进行透支,请求公安局机关处理。
“这肯定有内鬼,必须尽快将他绳之以法,挽回群众损失!”该局领导在与经侦大队民警分析案情时立下军令状。通过大量的摸排和调查工作,仅一个月,专案组民警即初步掌握了该县东罗镇某学校教师黄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多个银行办理信用卡进行消费的犯罪事实。
5月3日,犯罪嫌疑人黄某被专案组捉拿归案。经审讯,黄某供述了其利用兼职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工作便利,冒用58名个人身份信息,在扶绥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南宁光大银行分别办理信用卡102张,并透支消费了7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当得知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被抓的消息后,十多名受害人鸣放鞭炮,敲锣打鼓,给甘新志和他的战友们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这是我们分内的事。”面对群众的表扬,甘新志腼腆地说。
作为经侦大队的“领头雁”,甘新志大队长既是智勇双全的指挥员,又是英勇善战的战斗员。
东门镇卜葛村灵盘屯原主任李某挪用集体资金20万案件中,甘新志带领经侦大队民警多次深入瑶寨走访调查取证,最终查清了李某自2006年挪用集体资金20万元用于个人购买汽车、买房等犯罪线索,李某潜逃下落不明。最终民警成功布控,将潜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为瑶族同胞追回集体资金20万元。
名噪一时的“金鸡娘娘”梁某集资诈骗一案,在扶绥、崇左乃至广西都是一宗罕见的大案!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梁某以投资建设扶绥金鸡岩旅游景区需要资金为借口,以支付月息3%-10%作为诱饵,诈骗金额达6700多万元,受害人多达150多人。由于该案从2012年到2014年7月案发,跨度时间长,受害人多,涉及面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侦办这类案件难度很大。“这是典型的民间借贷,公安机关不应插手经济纠纷,如一意孤行,办案民警极有可能遭到投诉!”在办案民警取证初期,梁某代理律师发出的“通牒”给警方带来了不少的压力。
面对压力,甘新志带领经侦队办案民警投入到繁杂琐碎的取证工作中。通过不懈努力,民警收集到了嫌疑人梁某的很多借款,都是通过被害人资金账户的存入,掌握梁某转出支付利息的有利证据。同时,专案组民警利用司法会计鉴定,对金鸡岩景区的投资资金、公司的资产进行鉴定、评估,证实了梁某故意隐瞒借款用途、去向的事实。大量的铁证面前,梁某终于承认了所有“借款”均被她用于支付高额利息以及个人挥霍的事实。
在大案要案面前,甘新志的出色表现和敢于担当,给经侦大队的民警们带来破案的信心和勇气。
甘新志的付出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嘉奖。这些年,甘新志两次被崇左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在他的带领下,扶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先后被广西公安厅授予“全区公安机关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破案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新闻推荐
本报崇左讯(记者 王岳琛)今年以来,崇左市围绕年度减少农村贫困人口6万人、全市207个“十二五”贫困村全面实现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任务的目标,采取“先难后易、重点突破...
扶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扶绥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