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新闻 凭祥新闻 扶绥新闻 宁明新闻 龙州新闻 大新新闻 天等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崇左市 > 龙州新闻 > 正文

贪图小利容留卖淫花甲老妪领刑受罚

来源:左江日报 2016-08-11 00:00   https://www.yybnet.net/

【案例】为了每次收取5元的好处费,年逾六旬的老妇人农老太竟做出容留他人在家里卖淫的荒唐行为,结果触犯法律。日前,龙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容留卖淫罪,判处农老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家住龙州县龙州镇龙江街的农老太法律意识淡薄,丈夫早年过世,留下她和3个女儿,自从女儿们出嫁以后,农老太便独自一人居住。自2014年2月以来,为了牟利,农老太便在位于龙州县龙州镇龙江街自建的楼房内,容留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卖淫妇女每从事一次卖淫活动均交5元的“好处费”给农老太。2015年3月,当农老太容留妇女许某、黄某和男子农某、张某在该楼房内卖淫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龙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农老太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卖淫罪。被告人农老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理评析:容留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被告人农老太为了谋取私利,将自家楼房内的房间提供给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每次收取5元“好处费”,其行为已构成了容留卖淫罪,依法应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王冬玲)

新闻推荐

到左江河畔古村落白雪屯寻找旧时光

图①:俯瞰白雪屯图②:从左江拾阶而上至白雪屯图③:村里晒竹笋的老妪图④:村里的孩童□本报记者罗承品通讯员黎钿文/图江面波光潋滟,两岸茂林修竹;几只竹排泛在江面,一群白鹭翩飞于水间;如刀削般的山壁上,...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不忘初心守英灵2016-09-08 00:00
评论:(贪图小利容留卖淫花甲老妪领刑受罚)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