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讯 9月5日,龙州县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韦政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接访了一位因民事纠纷来院申请执行的当事人蒙老汉。
蒙老汉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时,情绪较为激动,声称自己身体欠佳、生活难以为继,要求法官必须马上为他索回赔偿款。原来,这次案件要追溯到2014年8月的傍晚。当天,蒙老汉从路边草丛出来,吓到了刚好经过的同村人阿光,阿光受到惊吓后,上前便掐住了蒙老汉的脖子,将蒙老汉按倒在地。蒙老汉因此受了伤,到医院治疗支付了近8000元医药费。后经龙州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阿光赔偿蒙老汉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11016.74元。判决生效后,阿光迟迟不履行。蒙老汉无奈,只好到法院申请执行。
韦政耐心倾听蒙老汉的诉说后,从案件执行程序方面和实体方面,深入浅出地对其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释。蒙老汉对韦政接待自己深表谢意,并表示已经明白了有关法律规定,将依照法律程序主张合理诉求,并希望法院尽快执行。看到蒙老汉身体虚弱、行动不便,韦政嘱咐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护送蒙老汉及其老伴安全离开。(农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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