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州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南宁市民族大道143号德瑞大厦12楼本公司拍卖厅,采用现场与网上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161号房屋(自建房)。参考价:350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土地面积:185.26㎡,土地使用权证号:龙国有(2002)字第0507013-2号;建筑面积:1196.37㎡,房屋所有权证号:龙州镇字第32009359号。
有意者可到本公司或登录联拍网(www.lp113.com)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 fysszc.gov.cn)查阅相关资料。竞买者须于2016年10月18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龙州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龙州支行振龙分理处,账号:20041401040001985),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法院开具收据,并持保证金收据凭证和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成交后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查看标的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8日,标的展示地点:龙州镇独山路。
联系电话:13877133107陈女士13877156160黄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0771-8812318李法官公司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3号德瑞大厦12楼广西金锤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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