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新闻 凭祥新闻 扶绥新闻 宁明新闻 龙州新闻 大新新闻 天等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崇左市 > 天等新闻 > 正文

天等法院依法缺席判决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

来源:左江日报 2015-11-14 02:54   https://www.yybnet.net/

天等讯 近日,天等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金融合同案件时,三位被告经法官依法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后,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判决。

被告李某与被告王某民是夫妻,被告王某军系被告王某民的弟弟,3人于2012年12月与中国某银行天等县支行签订了一份《甘蔗种植业小额借贷担保合同》,双方约定,该银行通过李某的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贰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利率为年固定利率9.6%;由李某、王某民商定采用分次还本,按季结息的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李某、王某民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率加收50%的罚息;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其欠息部分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被告王某军自愿签字保证对李某的贷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原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合同签订后当天,该银行依约向李某发放2万元小额贷款。但李某、王某民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还款,至今只偿还贷款利息及罚息共计3000多元。经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催促,三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为此,该银行将3人诉至法院,要求偿还贷款。

经法院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后,至开庭时间,三被告没有向银行偿还贷款,开庭时也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官依法缺席审理了本案后,缺席进行了判决,判决三被告偿还该行本金及利息、罚息22000元。(梁博)

新闻推荐

天等检察院批捕一名抢劫犯罪嫌疑人

天等讯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天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经查,王某某,男,31岁。今年10月26日傍晚,王某某准备好折叠型尖刀、透明胶...

天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天等法院依法缺席判决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