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讯近日,天等县纪委下发通报文件,对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3起村干部侵占集体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
据了解,这3起违纪典型案件均是2015年12月份立案查处的,案件均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耕地问题。其一为该县驮堪乡南岭村村委副主任劳某般违规截留集体耕地财政农资综合补贴问题。2011至2013年,劳某般利用职务之便,截留集体耕地财政农资综合补助金共9332.34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二为该县把荷乡那样村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谭某富非法买卖集体土地问题。2005年5月,把荷乡那样村两委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将集体土地进行买卖,出卖土地面积167.04平方米,收取5000元土地出卖费。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谭某福负有领导责任,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还有该县小山乡小山村贺屯党支部书记劳某东违规建房问题。劳某东系原小山乡小山村妇女主任,2015年1月8日,擅自在集体土地(农保区)上建房,占地面积82平方米,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天等县对涉农违纪问题线索实行严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问题审查的结果通过下发文件、报纸刊登、电视广播、网站曝光、显示屏滚播等方式,向全县人民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并将典型案例制作成宣传报张贴到各乡镇村屯。去年8月份以来,全县共通报典型案例28起,张贴、下发通报文件资料640多份。(王锋德邬振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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