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资源大开发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深入落实,定远县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异常活跃,呈现出良好的势头。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因对村一级的管理不很到位,监督弱化而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和稳定。农村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呈逐年增加的态势。
民主决策,公开办事,群众支持
以前,在定远虽然也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村财镇管,但效果都不十分理想。村干部要么公开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要么公开内容群众看不懂,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惠农资金发放、村级资产管理、集体土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审批等热点、焦点问题遮遮掩掩,不愿公开。村上的建设项目,要不要建,怎么建,由谁建,往往都是村干部说了算。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敢怒不敢言,闷在心里,憋在肚里。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村民代表大会赋予了它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权,对村级事务、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的监审权,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议权,对村务、财务执行情况的质询权,对干部不廉、不公、不民主行为的反映权,对干部违规、违纪、违法决策的否决权,对不称职干部提出罢免的建议权,对被误解的干部的保护权等权力。有了这一机构,村民反映问题、表达意见就有了专门的地方,没了从前的顾虑。现在,村里每决定一件事情都要先征求村民的意见,经多数村民同意后,才能付诸实施。2009年,张桥镇实施了887亩的土地置换任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致的工作没有做,部分群众不理解,到县上访。浮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周学尧知道后,积极找上访群众谈心,把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长远的经济效益剖析给群众听,得到了大部分群众的理解,从而使该置换点206亩的土地置换工作得以按时完成,为全镇的土地置换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干部清白,群众明白,干群和谐
提起村务监督委员会,定远县张桥镇高塘村的党支部书记许从龙深有感触:“过去,我们和群众之间的关系就像是做买卖的双方,卖油的说一斤,买油的说八两,没有第三方介入,谁都觉得自己是对的,存在一定的对立情绪。现在好了,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它在干部和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群众对干部有意见,就能通过监委会反映。干部有委屈,被群众误解,也能通过监委会讨个公道。”
村文书老邢告诉我们,村里成立监委会,他们做事情就谨慎多了。再说了,村里的决策有了监督也少走弯路。老邢还告诉我们一件事情,就是前不久村里筹一事一议款修街道,涉及到村民朱维贤,村两委的同志做工作,老朱死活就是不给一事一议款,后来还是村监委的同志通过和老朱谈心了解到,老朱以前和村里干部之间闹了一点不愉快,这样打开了朱维贤的心结,村支书许从龙适时上门安抚,老朱才愉快交了一事一议款。
首先,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由村民自己选出来的,这些人都是村里威信高、说话有分量的人,群众对他们的品行和能力都是认可的。其次,监委会每年都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对监委会及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干得不好、群众不满意就会被撤换,监委会成员身上有压力。第三,监委会不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不存在利益瓜葛,能做到公道正派,能够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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