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启文,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自2003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心系贫弱群体,在做好法律援助管理工作的同时,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2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800多人次。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
●为无知少年免刑责
为被告人辩护是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的一项日常工作。少年李某因多次盗窃被提起公诉,其父母恨他不成器,连开庭都没露面。尚启文接受法院指定后,经过认真阅卷、会见被告人,敏锐地发现被告人的年龄可能不满16周岁,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取得扎实的证据,他数次前往李某的住所地调查取证,多次与案件的承办法官、公诉人沟通,最终使李某得以无罪释放。
定远县77岁的残疾老人赵大全,一路乞讨着来马鞍山寻儿养老,结果却被儿子痛骂了一顿。流落街头的老人被人指引到法援中心。考虑到老人的处境,尚启文制订了先行调解,调解无效再起诉的援助方案。他和老人一起来到其儿子的租住地,融情入理地规劝老人的儿子和儿媳,给他们讲道理、说事理、宣传相关法律,最终使两位年轻人认识到了错误,当即表示愿意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仅用三个多小时,尚律师就为老人解决了养老的难题。
●四小时为亡者讨回赔偿
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办案成本,尚启文十分注意运用非诉讼的方法为弱势群体维权,特别对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更是倾尽全力帮他们快速维权。年近七旬的四川省叙永县农民陈明月老人在年关将近时来到马鞍山,为遭遇交通事故死亡的儿子索赔,但滞留两个多月没有结果。眼看快过年了,已经花完盘缠的老人步履蹒跚地来到马鞍山市法援中心求助。尚启文接手案件后,先是算出具体的赔偿金额,接着驱车赶往肇事出租车司机所在的公司,经过交涉,出租车一方同意调解。
考虑到方便当事人保险理赔,尚律师建议通过公证机关制作调解协议来快速解决问题,并当场起草了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又立即和当事人乘车赶到市公证处。公证处听了尚律师对案件的介绍,立即着手办证,为当事人制作公证书,最终使老人拿到了赔偿款。这起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从立案到办理完毕,仅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
●创新管理提升办案质量
作为法援中心的管理者,尚启文十分重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他通过推行案件质量反馈、回访受援人、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专业化分工等一系列措施来保证案件的承办质量。为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法援中心每年都开展年度优秀法援案件评选,同时适当提高案件补贴标准,使办案人愿意办案、乐于办案。
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尚启文紧密结合实际,注重法律援助的制度创新。他积极联系市检察院,在全省首创检察机关为法援案件支持起诉的工作机制。为保证死刑法援案件的辩护质量,他又主持建立了死刑案件指定辩护人名录,在全省率先对律师承办死刑法援案件实行“准入制”。
在尚启文的带领下,马鞍山市的法援工作在全省率先进入政府民生工程,并先后获得了第三届全国法援先进单位、全省法援综合评价优秀单位和市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彭继友·
尚启文在接待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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