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60万元欠薪,经过定远县法律服务中心36小时不间断努力,成功兑现给37名农民工。这是该县法律服务中心办理的又一起成功案例,其“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带来的便利一时间传为佳话。
定远县法律服务中心于2014年1月24日正式投入使用。上下五层、总面积5000平方米的法律服务中心可谓是惠民“大超市”。这里内设“一处六中心”,即:定远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暨“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律师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人民调解中心、信息服务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涵盖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律师、公证等司法行政各项法律服务职能,老百姓有什么法律需求,在这里都可以“一站式“搞定。
作为集公益性、专业性、便民性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定远县法律服务中心扮演着“探路者”的角色。由于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接触群众多,服务领域宽,为了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今年初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确定了全力推进市、县(区)、乡、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具体来说,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思路,充分运用现有场所,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在市、县(区)、乡、村(居)层面分别建设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让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一个平台上为群众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
正是在创新“风向标”的指引下,定远开始了探路之旅,事实上,其旅程并不孤单。自今年开始,马鞍山博望区博望、新博、丹阳三个社区的居民将享受贴心便民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并在律师的引导下参与社区民主管理。在省城三里庵国购广场,市民遇到消费纠纷,可以先申请行业调委会介入,得不到满意的答复,还可以再申请法律援助。此外,定期的普法宣传还能帮助市民解决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
仅仅两个月,定远县法律服务中心就尝到了试点的“甜头”。该中心目前已办理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46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件;接受矫正对象104人,安置帮教人员58人;办理公证事项337件,调解纠纷5件。其他试点也为人民群众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
对于试点单位取得的成绩,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分析,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律师等司法行政各项法律服务职能,实现了由“散”到“聚”,直接面向民众、服务民生,促进了社会管理从刚性向柔性转变,形成了“1+1﹥2”的积极效果,从而让人民群众分享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果。
据介绍,下一步,安徽省将总结试点经验,规范“接待咨询、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流程,努力把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彭继友吴江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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