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陆杨 实习生 叶倩颍
前不久,本报报道了省人社厅关于发放高温津贴的通知。消息见报后不久,本报记者接连接到多位读者来电反映称,自己并没有拿到高温津贴,不仅如此,受多方面原因影响,他们也不敢主动维权。
在本报7月26日的报道中,省人社厅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看到报道后,蒙城县的小石(化名)对照自己工作环境发现,自己符合这一条件,但并未拿到津贴。小石是一名小区保安,他告诉记者,在前些天的高温天里,他一直在室外值班,只有一顶遮阳伞勉强挡住阳光。
“我们单位没发高温津贴,只发了一些人丹等防暑用品。”小石说,他是第一年上班,他的同事告诉他,前几年单位也没有发高温津贴的先例。
既然单位违规,小石为何不投诉呢?小石坦言,害怕单位辞退自己,所以没有打举报电话。即便是给记者打电话,小石也不断强调,希望记者替他保密,避免单位知晓。
定远县的小陈(化名)在合肥市一家模具厂上班,他告诉记者,自己虽然在室内厂房上班,但高温天里,只有几台电扇能稍微降点温,“我也符合发放条件,可就是没有发高温津贴。 ”
至于为何不投诉单位,小陈同样表达了担忧:“为了几百块钱得罪单位划不来。即便撕破脸真的投诉了,劳动部门会对单位进行处罚吗? ”小陈认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面前处于劣势。
事实上,小石、小陈的遭遇不是个案。有媒体报道称,高温来临,很多用人单位不发任何高温津贴甚至防暑用品也不发。一部分用人单位用西瓜、饮料甚至提前下班等代替高温津贴。
面对违规行为,相当多的劳动者采取了隐忍。一些劳动者直言,找工作不容易,不愿因此触怒单位。
面对这一现状,劳动监察部门有何态度呢?记者昨日下午联系了合肥市劳动监察支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劳动者在投诉时,可以匿名。记者也以劳动者的身份拨打了12333举报电话,一位客服人员证实,可以匿名举报。
一面是上级三令五申,一面是实际执行困难,高温津贴成了看上去很美的纸面福利。对此,有专家表示,尽管相关部门曾多次发文,要求加强监管、落实政策,但惩处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较低。此外,劳动者在企业面前较为弱势,不敢、不会主张权利,都是高温津贴政策难落地的重要原因。
专家建议,应将高温津贴纳入立法予以强制性保护,当公民个体的相关权益遭遇侵害时,依法维权才有强力保障。同时,专家表示,劳动部门应当明察暗访,加强主动巡查,强化日常监督力度,为劳动者争取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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