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扎实有效推进应参保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这项民生工程,凤阳县多措并举夯实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工作。截至目前,全县26个未参保集体企业的190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可以领取28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凤阳县养老中心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会议、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以宣传,确保宣传不留死角,确保所有企业和所有人员“应保尽保”。二是劳动部门抽调5人成立了专门审档小组,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并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实行集体审核、集体公示,确保真实、无误。三是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凤阳县养老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对纳入保障范围的人员进行个人指纹鉴定,以确保民生保障资金不被冒领,严格把关,确保了国家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四是建立健全基础信息和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符合发放条件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建档立卷,做到一人一卷,专人管理。五是对享受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县养老中心在确保“应享受尽享受”的同时及时把失去条件的人员调整出去,充分高效地发挥资金的保障作用。(马顺龙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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