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俗话说得好:同行是冤家。凤阳县临淮关镇两个卖馒头的就因同行竞争闹起了纠纷,面对事后产生的医疗费,当事人拒绝赔偿,眼见事态进一步升级,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调解,最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近日,临淮关镇居民张某在一路口卖馒头时,被同在该路段卖馒头的胡某看见,胡某以此地段一直是自己在做馒头生意为由,不准张某在此经营。双方由此相互争吵乃至肢体冲突,后胡某对张某进行殴打并造成其轻微脑震荡。在被送医院治疗后,前后花去三千余元医药费。张某出院后,多次讨要医药费未果,无奈,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介入调解后,胡某态度强硬,坚决不支付医药费。经了解,胡某的三个子女都在上大学,每月仅靠卖馒头挣钱为生,经济不宽裕。得知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找到胡某家人,几番努力,最终胡某的弟弟愿意支付药费,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宁瑞 记者张开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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