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者】
余建国 54岁 凤阳县人民法院法官
【见证理由】
十年来,在党的十六大报告重申“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下,“看不见”的司法审判也悄然发生变化。以往,法院的司法工作,多半把视线集中在审判公正的要求上;现在,庄严司法除了强调要“案结事了”,更被要求冠以“服务”意识,凸显司法温情。
在又一次当街被人喊了句“余黑子”后,余建国撇撇嘴,“随便你们叫去吧!”他下意识地整整衣领,安慰自己说:“这说明认识我的人多,我人缘不错。”
对于这名1982年就在凤阳县法院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来说,他早就知道自己因长期外出办案导致脸部被晒得黝黑,继而私下里被人取了个“余黑子”绰号的故事。但放在十年前,可没有谁敢当其面直呼这一称谓。“现在不一样了,走在路上都有人喊。因为时代在变,老百姓不怕你这身制服。”余建国双手摊在大腿上说,“以前,法官的形象是威严、冰冷;现在,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法官也变得温和起来。”
让余建国开始走“温情”路线的源动力,是近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纵深发展的影响,而其中最关键一环,则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把“尊重和保障人权”提升到法律层面上来。自2008年开始,整个法院系统开始重温司法调解机制,强调在司法审判中,既要打开“法结”,又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审判工作做得好与坏,老百姓都在盯着呢。”余建国坦言,除了法院系统内部的变革,新闻传媒和公众舆论的监督,也让眼下的司法工作变得更具人文色彩。一个简单的事例就说明这一点:2011年,在处理一个生意款项纠纷案时,余建国在审判流程结束后,依旧找来多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的就是结案后,双方真的能够‘化干戈为玉帛\’。”余建国介绍,在十年前,“法官只要保证司法审判公正、合理就行。”
客观上,历经多年的建设与变革,司法工作也在不断完善中,向着公开公正的既定目标努力。而对于其承载者来说,“庄严司法,也开始凸显出温情的一面。”
【背景资料】
今年以来,滁州市各级法院相继推广了“两评查”活动。自此,司法工作的公开性进一步加强。截至8月中旬,仅滁州市中院,收案数就达2300余件。而在办理每一桩案件时,“看不见”的司法工作,都被要求深入调查、公开公正。“看不见”的司法之变,却带来“看得见”的社会之变。(记者方铭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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