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2012年,凤阳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提标扩面,享受租赁补贴家庭1330户,发放资金40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1.67%。
该县城市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三种方式。县建设局详细登记廉租房保障家庭详细信息,制成电子文档,并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建设局网、镇(园区)政府以及各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12年,凤阳县对府城、临淮关、门台和硅工业园区,所有符合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补贴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每月5元/平方米,提高到人均每月7元/平方米,初步解决府城、临淮、门台三地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据该县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经申请、审核、公示,全年符合发放租赁补贴家庭1330户,其中新增租赁补贴335户,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新增300户目标任务。据统计,发放租赁补贴资金404万元。
(高君 记者包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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