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凤阳县新农合医疗中心被国家卫生部评为“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集体”,这是该县继2007年和2010年两度被授予“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县”称号之后的又一殊荣。
凤阳县是安徽省首批10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自2003年10月,该县成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10年来,已实现新农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每月将补偿情况在县、乡镇、村进行三级公示,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广播电视等向社会公布基金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至2012年底,该县共完成组建村级卫生服务站224个,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并且全部实现了网络化管理。参合农民患小病在村级卫生服务站或者乡镇卫生院门诊治疗时,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补偿,基本做到了“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
据该县新农合医疗中心负责人介绍,2012年,凤阳县实际参合人数622920人,参合率为95.73%。截止2012年12月31日,县新农合医疗中心共受理参合农民住院补偿48309人次,医疗总费用22388.04万元,实际补偿金额13349.97万元,人均补偿2763.45元,补偿比例为59.63%。
(高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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