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阳县刘府镇两家农户终于握手言和,在当地法庭调解下了结了一起堵路纠纷。
王平与王益两家住宅中间相隔着一栋电信公司营业办公楼,两家均面东背西而居。1996年5月,在电信部门征用两家之间这块耕地建设营业厅办公楼时,在盖楼地块的南、北面各留有4米宽通道,营业楼后围墙(西面)紧邻该村南大地。王平承包耕种南大地南半的三块土地,王益承包耕种南大地北半的三块土地。王平因经营养鸡场的需要,便沿电信局北边的通道向后(西面)延伸铺垫成一条等宽的道路。而王益将靠近自家的这条通道擅自占用了,自家的农机下地耕作,必须经过靠近王平家的那条通道,而王平以王益擅自将自家那边的通道占用堵塞为由,在通道上设置障碍,阻碍王益家的农机通行。双方协商未果,王益将王平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排除妨碍、恢复通行,并赔偿损失。
当地法庭法官经审理认为,按照有关法律精神,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排水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由于王益自家那边的通道已经被自己占用,自家的农机下地只有经过王平家那一边的通道通行,加之王平又续修了道路,因此依法判决王平不得在通道上设置任何障碍物,要确保王益通行,王益则补偿王平经济损失2000元。 张永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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