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阳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县、乡(镇)政府及部门分别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论证、会议研究、集体决定等各项制度,县政府在作出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前,组织召开听证会、评估会进行论证,征求各方意见,保障了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决策的执行力,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与此同时,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全县目标考核体系,实现对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全覆盖。
二是加强“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健全文件制定程序。修订了《凤阳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明确了县政府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征求意见、可行性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和清理。县政府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求,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率达100%;对2003年至2013年期间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30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废止的84件、失效的34件、需修改的23件、继续保留实施的164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优化了制度环境。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评估论证,对《凤阳县城市规划建设区个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凤阳县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79个,行政执法人员1063名。大力推进行政职权清理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向社会公布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将进入中心窗口办理的298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其中行政许可190个、非行政许可审批58个、公共服务36个、管理类14个,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2009年起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的立案、取证、听证、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等项目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共下发了25份限期整改意见书。建立了凤阳县行政执法人员不良执法行为管理档案,并与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挂钩。切实纠正少数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以及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示范单位创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明确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示范单位创建的牵头机构,承担示范单位的评选、管理等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和检查,积极开展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14年5月,该县的大溪河镇、县计生委被评定为“滁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建立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了对示范单位的科学管理。
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办理水平。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一把手”负责制、逐级审批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所有案件的办理均明确到人。200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115件,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03件。在2013年、2014年全市举行的两届行政复议决定书评选中,1件被评为一等奖、3件被评为三等奖。在行政应诉方面,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应诉规则,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纳入制度化轨道,指导各乡镇(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出庭应诉。
六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县政府学法制度,县政府领导每年集中学法2次以上,同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政府及部门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业务知识培训。2013年5月,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凤阳县千名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大提升”培训活动,集中培训7期,举办业务培训达40多班次,参训人数3500多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增强了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了广大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推进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新闻推荐
大溪河镇多举措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凤阳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凤阳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