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续7年,凤阳县残联每年为肢体残疾的刘府镇耿冲村居民杭乃虎、龚华兰夫妇及女儿代缴30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让其一家三口享受到医疗救助。截至目前,在凤阳县已有1万人次贫困残疾人像杭乃虎一家三口一样享受医疗救助,病有所医。
该县自2008年开始对城乡贫困残疾人实行医疗救助,并作为重点民生工程,享受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凤阳县城乡范围内常住户口且本年度在本县享受贫困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生活救助的残疾人。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其个人筹资部分由县残联会商县财政局从专项资金中支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救助对象,在普通医院住院报销时,免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补偿比例相应提高10%;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受救助对象,在普通医院住院报销时,免住院起付线,补偿比例相应提高5%。
自2008年至今,该县共为近万名残疾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120余万元。今年共为7029名城乡居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农业6435人、参合资金643500元,非农业594人、参保资金94130元。
(马顺龙 张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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