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从今年开始,凤阳县每年安排50万元设立政府教育奖励基金,奖励在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
为激励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全县教育创品牌、创特色、出成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凤阳县制定了《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办法规定,教师获得劳动模范、模范教师、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校长等称号以及在优质课教学评选、创造发明活动、学科竞赛辅导中获奖都将给予奖励,单项奖最高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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