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台湾地区法官认定“他妈的”不是脏话,今有凤阳县两当事人因“我的乖”引发打架。
2015年10月20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的两名当事人分别是唐某与陈某,唐某今年71岁,陈某45岁,均为男性。今年4月,唐某骑自行车与陈某驾驶机动车在公路旁发生轻微擦碰,车和人都没有明显损失,陈某看到汽车上有轻微划痕,不太高兴,但因唐某年纪较大,不准备追究,转身欲离,临走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我的乖,真倒霉”。唐某一听,不乐意了,心想“我年纪这么大了,你说‘我的乖\’,不是在侮辱我吗”。唐某脾气上来了,一把揪住陈某的衣领,双方撕扯在一起,混乱中,陈某打了唐某头部两拳,后双方被围观群众拉开。
唐某被打伤后,陈某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时隔数月,唐某与陈某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唐某诉陈某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0000元。
经承办法官调解,陈某共赔偿唐某6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一起诉讼虽然划上了句号,事情的发生却值得反省。从方言看,“我的乖”仅为一地方口头禅,并非有侮辱之意。好在事发后,虽颇有波折,但双方达成和解,也算结局圆满。
要提醒的是,多用一些文明语言,尽量或不用易引发歧义的地方方言,这样因一句话引发的纠纷就会少点,再少点。 ·陆先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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