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施 璇)10月21日下午,市委召开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谈话会。市委书记李明在会上同各县(市、区)委书记、纪委书记,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未设纪检组(纪委)的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进行了集体谈话。他强调,要正视存在问题,强化担当意识,严格履行责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保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保障“三个发展”持续推动、保障“调转促”顺利推进、保障冲刺和站稳全省第一方阵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市委副书记许继伟主持集体谈话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朱诚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玉平宣读《关于对滁州市治理超限超载监测站、凤阳县渔政渔港渔船监督管理站违纪违法案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通报》并通报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李明指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开展集体谈话活动是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是贯彻执行省委、市委出台有关落实“两个责任”意见等规定的实际行动,是市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一项常规工作,是巩固和扩大滁州当前大好发展形势的现实需要。今年前三个季度,滁州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前移、增幅稳居第一方阵,向省委、省政府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省委、省政府对滁州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头条、10月16日《人民日报》20版整版都进行了大篇幅报道。当前,滁州正处在“十二五”收官、“十三五”谋划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党组)都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滁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三个发展”和“调转促”提供坚强保证。
李明强调,当前,部分党委、党组“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有许多不正确、不恰当的认识,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和“四个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视存在问题,转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责任负责到底;二是增强主角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的首要、直接、全面责任,当好“主角”,挑好“大梁”;三是增强担当意识,克服怕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的老好人思想,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四是增强自觉意识,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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