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凤阳县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为困难群众看病提供便利。2015年共审批救助各类患者503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78.579万元。
一年来,该县不断加强政策公开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报纸报道、制作手提袋、网络宣传、集中宣传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知晓率。逐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年度平衡”的资金管理原则,修订出台了《凤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月度用款计划,提高了救助标准。加强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等部门的衔接,积极为参合、参保的民政对象代缴相关费用,确保民政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实现“以报销费用为主、以救助为辅”的目的,全年资助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参合、参保共46688人467多万元,参合、参保率在100%以上。此外,还全面开展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合规自付费用在30000元以上,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提高5%救助比例和20%封顶线,对白血病、重度精神疾病和艾滋病患者降低10%起付线,全年共救助先天性心脏病患者16人,发放资金12.2万元;白血病患者1人,5.6万元。
(陈友田 李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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