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审查和评审,初步确定并公布凤阳县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试点。去年以来,凤阳县从产业发展、最关心的生态环境、最需要的资源培育问题入手,积极发动群众,思想上形成共识,行动上全民参与,成效上实现共享,形成了强大的生态文明建设动力和合力。
全面加强节能减排。该县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前三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9.2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强化建筑扬尘监管,淘汰黄标车1136辆。同时,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风机装机容量达5万千瓦。
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治理。认真抓好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实现2015年午季、秋季卫星监测“零火点”,荣获“滁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先进县”称号;2015年人工成片造林4.3万亩,退耕还林补植补造1.04万亩,现有林培育1.5万亩。全县208家非法石渣厂基本关停,拆除67座老旧石灰窑,查处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181家,依法取缔关停97家,责令停产整治38家,移交环境违法案件16件。 (韩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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