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国土资告字〔2016〕13号
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亩)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化率2016- 81 前门路北侧90.9商业住宅 不大于1.5洪武大道中心线150米范围内限高9米,其他区域限高24米 不大于35%不小于35% 商业40
住宅70
36001200
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见规划设计条件及开发建设要求通知书。
二、受让人竞得后土地必须于2016年9月10日前开工建设,于2017年9月10日前竣工。
三、付款方式和土地交付:成交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金全部交齐后10日内交付土地。受让人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按成交价的4%缴纳契税并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支付标准详见出让文件)。
四、报名资格: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或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报名竞买。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六、出让方式:报名竞买人3人以上(含3人),采取拍卖方式出让,3人以下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1.拍卖出让:至2016年6月8日前报名竞买人在3人以上(含3人),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申请人可到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7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6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2016年6月9日10时。
拍卖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2、挂牌出让:至2016年6月7日前报名,竞买人在3人以下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申请人可到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挂牌出让,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16时。
挂牌时间:2016年6月7日8时至6月17日17时。
挂牌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设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七、政府回购:政府回购住宅房512套,面积45120平方米,回购价2000元/平方米,回购房质量不低于本小区同类商品住房质量,回购房按照整栋提供,不足整栋按整单元,不足整单元按从低层向上提供。竞买人必须无条件按本条规定的价格和要求提供回购房,和县政府指定的回购单位签订回购协议。
八、回购房付款方式:回购房批准预售付回购总价的40%,回购房封顶付回购总价的30%,交付房屋付回购总价的25%,交付房屋后一年内付清回购房余款5%。
九、回购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50)6367811 孙远虎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0550)6721932 范 兵
十一、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凤阳工行账号:1313072129300095566
开户单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 户行:凤阳建行账号:34001737508053004951
开 户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账号:187210623578
开 户 行:安徽凤阳利民村镇银行
账 号:20000395357810300000034
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8日
新闻推荐
凤阳县举办宣传身边好人演唱会
凤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凤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