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过层层筛查、严格核审,凤阳县1089名长期服药并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精神残疾人得到了每人每年1000元的药费补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人265名,累计共发放108.9万元药费补助。
为确保此项惠残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凤阳县残联从年初开始就对精神残疾人服药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各乡镇残联积极配合,加强宣传,全面落实,确保救助对象全面了解政策,并积极协助他们进行申报,在同等条件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优先救助。同时,对各乡镇上报的补助对象严格审批条件和救助程序,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实现一人一档,资料齐全、规范有序。
自2011年实施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以来,凤阳县已累计发放药费补助5927人次,发放金额达476.6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家庭经济负担。
(朱国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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