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2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维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友、许能龙、张立梅、陶明以及常委会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志江,县政协副主席夏德银,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泽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杰,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水口镇、施官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周忠友同志主持会议。
金维加在讲话中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并在媒体上公布。同时要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能动司法,加强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深化社会管理创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自身建设、队伍建设,继续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出台并及时兑现相关奖励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做优新兴产业,培植产业集群。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深入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继续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美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和空间,确保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时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强资金调度,保障民生支出、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需求;认真分析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和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来安县201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县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意见要求,科学制定造林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进一步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调研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保障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建设速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有效运行机制,规范房产管理,科学分配使用。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招标投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意识;建立健全招投标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招投标工作管理服务质量。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的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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