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旁听法庭庭审活动。这是继今年3月底以来的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安排的第二次社会普遍关注案件的庭审旁听活动,收到了“审一案教育一片,结一案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
4月下旬,县人大内司工委从县人民法院上报的近期公开审理案件的开庭排期表中选择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告F某与被告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作为旁听审理案件。主要案情是:2011年8月、9月,原告的父亲两次到某医院住院检查并实施胆结石等手术治疗,4个月未见好转即转至南京治疗,被诊断为肿瘤晚期后医治无效死亡。原告认为,因被告方未能准确诊断病情延误治疗致人死亡,要求医院方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县人大内司工委与县人民法院会商认为,参加此案的庭审旁听,对于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促进司法公正,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着特殊意义。多方认识的统一,为组织实施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了组织好这次旁听庭审活动,县人大办公室和内司工委除了初选旁听案件提交主任会议确定外,还对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做了周密安排。根据代表类型和地域分布,确定了参加旁听人员,及时将县人民法院提供的案件简介、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成员、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简要案情等告知参加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并专门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的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司法礼仪、庭审用语、法庭纪律、庭审程序等庭审相关规范等内容。
本场庭审旁听,使参加听审的人大代表一方面增强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实地了解了司法程序,从中学习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对提高监督水平有较大帮助;另一方面还对如何提升来安县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等问题给以更多的启迪和思考。整个庭审过程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此案双方当事人就责任大小、适用法律等进行了法庭调查、质证认证、陈述辩论,审判人员认真专业地进行辩论引导,提醒维护庭审秩序。最后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旁听法庭庭审活动,既丰富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也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在司法监督中的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司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田传恩 汤凌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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