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准确行使不起诉权,日前,来安县检察院召开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公开听取各方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犯罪嫌疑人朱某67岁,被害人徐某77岁,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的邻居,均为女性,因邻里琐事产生纠纷,后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推跌坐在地,致被害人腰部受伤。经鉴定,被害人的伤情构成轻伤。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据此,县法院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处理。
根据检察院制定的《不起诉案件听证制度》规定,该院邀请特约检察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并邀请市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人参加听证会。检务督察员对听证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汇报了本案案情,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陈述,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表示歉意,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最终,听证员一致认为对朱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体现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精神,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真真切切地用一种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 (徐彬 张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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