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来安县城市低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县民政局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努力提高保障标准,及时发放低保资金,强化动态管理力度,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的370元/月提高到今年的410元/月,年增幅10.8%,月人均补差332元,年增幅11.2%。二是及时发放低保金。每月按时发放低保资金,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2786万元。三是开展城市低保专项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来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历时4个月,通过多部门联动开展信息比对,对全县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彻底审查,重新审核审批,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3069人,新增保障对象532人。目前,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共有4056户、5615人,实现按月动态管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水平有升有降。
(闫齐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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