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县国税局采取七项措施强化苗木行业管理。来安县苗木种植遍布各乡镇,目前,办理税务登记证共101户,其中,舜山镇38户。
实行行业专业管理。对辖区内所有从事苗木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实行由专门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注重总结和研究苗木经营行业管理的规律性经验,提高行业管理的成效。
提高信息管税成效。将全县农民的种植面积信息导入“土地备案核查管理系统”,以此作为参照,对苗木行业纳税人报送的承包面积以及销售额等信息进行有效审核;建立与财政、林业、金融等部门良性互动、协调配合的信息交换机制,定期采集苗木销售价格、土地承包面积等涉税信息。
强化发票使用控制。根据粮补信息确定纳税人实际苗木种植亩数,评估其综合产出能力,“以亩定产、以产定销、以销定票”,从而核定苗木企业全年最大发票用量;对于纳税人超限量申请领用发票的,要求其提供原始购货合同、林业部门开具的检验检疫证明单,确保用票需求真实。
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帮助、引导苗木行业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鼓励帐证不健全和会计核算力量不足的纳税人通过税务代理方式建帐建制。对不具备专业技能财务人员实行预警,并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企业负责人,提高财务会计人员办税能力。
加大案件查处曝光。开展苗木行业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对偷、逃、骗、抗税纳税人的检查、查处力度,有力整顿苗木行业税收秩序。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注重研判该行业税收违法案件形势,通过典型案件的曝光,有效遏制苗木行业税收违法案件发展势头。
强化部门共管力度。强化与地税部门的合作,解决共管户交叉征收、交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行联合办证,交换管户信息,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进一步加强与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合作,形成协调合作的综合治税格局。
引导行业自律管理。积极向政府部门建言,并参与引导苗木行业纳税人成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发挥服务、沟通、公正、监督作用,引导苗木行业纳税人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行规行约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要求。(黄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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