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日上午9时许,正当汊河司法所工作人员都在忙着工作时,忽然一名妇女冲进司法所办公室,身后跟着一名三岁左右的孩子,妇女满脸泪水,情绪激动:“我丈夫要跳楼,你们快去劝劝他。”说完又大声痛哭起来。汊河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询问女子的丈夫在哪里,一边快速跟随妇女冲出办公室。
办公室外下着大雨,一名男子垂头丧气地坐在汊河镇政府办公楼楼顶,双腿悬空,全身已经被雨淋湿。雨天湿滑寒冷,且该男子情绪非常不稳定,一不小心就可能掉落下来,情况十分危急。
汊河司法所工作人员一面利用亲情对他进行开导,劝阻他不要做傻事,人生没有过不去的槛;一面联系辖区派出所前来支援并尝试着与该男子聊天。经了解该男子是连云港市某建材生产公司的业务员,前段时间向汊河镇某混凝土公司供货,货到后,双方因货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该男子多次来到该混凝土公司索要货款无果。多次往返汊河、连云港两地令其身心俱疲,在又急又气的情况下欲跳楼寻死。了解其轻生原因后,汊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启动人民调解程序,联系到矛盾纠纷的另一方了解情况,并成功说服对方来到人民调解庭,进行协商。
经过不懈的开导与劝解,该男子终于在其妻子的搀扶下离开了危险地带,坐到了调解桌前。最终纠纷双方在汊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就货款支付问题达成了协议,混凝土公司当场承诺于2014年11月25日前付清货款14万余元。
调解结束后,汊河司法所所长对该男子进行了教育,“你知不知道,你今天的行为是违法的?”该男子羞愧地低下了头。“希望你以后遇到问题能够依法解决,不要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李某连连点头,不好意思地看着自己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我以后一定不会再这样冲动,谢谢你们”。一场因合同纠纷引起的险情得到了及时圆满的解决。
(余道林 胡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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