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20日至2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来安县贯彻执行《消防法》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友、张立梅、陶明,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县委常委、副县长凌文东,副县长方树林,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消防法》有关章节,听取县政府关于《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来城白云商厦、金禾公司、县医院、汊河经济开发区碧桂园小区和汊河消防站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制落实、人员装备配置、工作保障机制建立等情况;召开了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财政局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宣传培训,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消防力量,强化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法案件,促进了来安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要求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不断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消防培训,在强化各级各类消防专兼职队伍建设的同时,不断扩大培训范围,增强整体消防能力;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消除消防盲点和死角;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频率,针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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