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藕塘镇大徐村农机手刘某因不按照秸秆禁烧规定执行农机作业要求,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在今年午季的秸秆禁烧工作中,确保全县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是县委、县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和全县人民做出的庄重承诺。各级、各部门对任何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行为,都将做到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努力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天蓝水清的良好生活环境。
当前,全县100多万亩小麦已陆续开镰,秸秆禁烧工作进入实战阶段,“禁止焚烧秸秆,还我一片蓝天”,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县委、县政府为做好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发放致全县农民朋友、农机手、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积极营造全民禁烧氛围;加密巡查监管,强化农机管控,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多措并举确保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
为把好秸秆禁烧源头关,来安县从加大农机补贴力度、严格农机准入制、加强对农机手的培训等方面着手,强化农机管控。加大对8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配套秸秆还田与离田等专业机具的叠加补贴力度,鼓励购置大型复合机具;要求在来安县境内从事农机作业的农机,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技术标准。收获机械作业时必须加装秸秆粉碎抛撒装置,小麦留茬高度必须低于10厘米,秸秆切碎长度不得大于10厘米,且抛洒均匀,还田作业时埋茬深度不得小于15厘米;规范农机操作流程,要求每位农机手签订控茬、粉碎、抛撒、打捆协议书,缴纳作业保证金,指定一名农机人员或者村干部和群众跟踪监督;对违反规定作业的农机手,给予相应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惩。
5月25日上午,藕塘镇工作人员在对全镇农机进行拉网式巡查时,发展刘某没有按照规定给收割机加装粉碎机装置,也没有缴纳作业保证金,随即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按照规定执行作业要求,刘某不听劝导,与工作人员发生强烈争执。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依法传唤刘某,刘某拒不接受传唤,与民警发生冲突,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最终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定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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