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广开就业门路,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县人社局、财政局在政府网站发布了2016年度全县开发350个公益性岗位的公告,全县26家行政事业和有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到县人社局进行了申报,经人社局审核,22家符合申报条件。
近日,县人社局召开2016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会议,22家申报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局负责人领学了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来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就如何做好来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提出了如下意见:
一、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体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就业困难人员工作的重视,连续多年列入民生工程,是国家促进就业的重大举措,全县350个公益性岗位在22家单位中分配。
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报酬不低于1150元/月,县人社、财政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另支付每人每月400元,支付用人单位100元的岗位补贴,吸收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再一次性补助1000元,社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由就业资金支付。
三、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得乱开口子。公益性岗位开发,主要用以安置以下六类人员:1.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3.零就业家庭成员;4.就业困难失地(失林)人员;5.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6.就业困难大学生。
来安县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台帐,县人社、财政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对存在挂岗、冒名顶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用人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用人单位3年内不得再申报享受就业资金,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张太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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