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7月11日中午2时许,明光市涧溪镇村民陈某酒后窜至本村一家杂货店门前,看见村民许某正在小店门口与他人打台球。在酒精的刺激下,陈某一时兴起,不时在场外“指导”,还上前夺取许某手中的球杆,要亲自上阵“厮杀”。在遭到许某拒绝后,陈某认为许某是故意不给面子,让自己在众人面前出丑,借着酒劲与许某厮打。混乱中,陈某拾起一个啤酒瓶将许某头部砸伤。
当日,警方已介入调查。
(张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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