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法庭再次被省高院评为集体三等功。该法庭曾于2003年获此殊荣,2014年还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滁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法庭。潘村法庭在当地被誉为“淮河岸边的亲民法庭”。该法庭始终坚持巡回审判、就地审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连续多年来实现了调解撤诉率保持在85%以上、简易程序适用率、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0%以上、结案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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