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9月6日,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区刑警队将一名有不良行为且无家可归的小孩送到滁州市救助管理站。该男孩13岁,来站时蓬头垢面,浑身脏兮兮,入站后口述是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大石镇人,由于厌学离家出走。
救助管理站请来理发师为其理发,又买来新衣服,帮其清洗换上干净衣服,又安排入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第二天,该站与广丰县大石镇派出所联系,核实小孩身份,准确无误后,9月8日护送回原籍。(胡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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