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喻松通讯员柳杨)自1月1日起,滁州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落实禁放规定,市公安局经开公安分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利用横幅、电子屏、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及时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禁放实行当天,经开公安分局就查处了全市首例因在禁放区域内鸣放烟花爆竹的案件。1月1日10时49分,分局文峰路派出所接报警称辖区某小区有人燃放鞭炮,经调查,该小区18幢居民周某因乔迁新家在小区内燃放鞭炮。民警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开出了首张罚单。
1月6日,分局会峰路派出所又开出了禁放规定以来全市首张因在禁放区域内鸣放电子烟花爆竹的罚单。当天上午辖区内某小区一住户女儿出嫁,婚庆公司安排了鸣放电子鞭炮环节以烘托气氛,对其他住户产生了严重的噪音污染,民警对婚庆公司负责人丁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了行政处罚。此外,文峰路派出所于1月5日还查处了一起辖区某企业因购买的大型机器到货,为图吉利,负责人马某组织员工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例并给予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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