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为进一步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日前,滁州市启动第四届滁州市文明校园评选活动。
根据相关规定,凡已获得县级文明校园称号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学校,均可参与文明校园评选。参评学校要符合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校园环境建设好等“六好”评选标准。
对于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校园环境安全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等情况的,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校园称号的,撤销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记者郭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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