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晓帆记者王太新)近日,琅琊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滁城丰乐北路巡查时,发现一商户门前有散养犬只,且犬只粪便未及时清理。根据《滁城限制养犬管理规定》及《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夏某作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对夏某进行文明养犬知识宣传,并签订了《文明养犬承诺书》。据了解,这是滁城开出的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据市城管执法局文明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滁州市已将遛犬不牵绳、养犬不登记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具体罚则列入《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代拟稿)》,准备以立法手段明确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手段。今后,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或将面临罚款、暂扣或没收犬只的处罚。
新闻推荐
晨刊讯为增强辖区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日前,琅琊区南门公共服务中心龙池社区新时代文明实...
滁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滁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