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滁州市积极拓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深度,按照全流程监管理念,将监管范围从标前、标中监管全面延伸到标后监管,从严把控履约主体项目关键人员变更,检查其关键人员在岗情况及项目进度等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不断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促进项目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健康有序发展。
推行投标企业投标承诺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企业中标后,如果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不但标的质量难以保障,还会衍生出不少问题。
滁州市推行投标企业投标承诺,强化诚信管理。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投标企业在投标时提交诚信投标承诺书,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等条款,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在滁州市区域投标资格,压实投标企业责任。
滁州市加强交易项目信息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公示,要求招标人在交易项目中标公示中发布中标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人员姓名、执业证书、证书编号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滁州市强化变更管理,从严把关关键人员变更,加强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关键人员变更管理。施工、监理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一般不得变更,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须经项目单位审核同意后,市公管局安排专人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然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网上变更。通过加强变更管理,规避“高水平人员中标,低水平人员施工”等现象。今年共受理8起变更申请,经核对不予变更3起。
重点项目强化履约监管
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滁州市开展重点项目标后检查,强化履约监管。
今年以来,围绕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等工程,市公管局联合市效能办等部门开展标后检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重点围绕项目管理班组人员在岗、关键人员变更、工程进度、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抽查。今年以来,滁州市相关部门开展标后检查5轮,检查重点项目60余个,印发简报5期,向10多家项目单位发出监督意见书,督促项目单位加强整改。
针对违法行为,滁州市采取联合惩戒举措。滁州市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惩戒的通知》等制度,明确规定发现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出现长期脱岗、考勤率低于30%等情形的,记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扣减企业信用分,1年对相关企业、个人停止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接业务。
市公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公共资源交易中,针对不及时签订合同、项目管理人员出勤及履职不规范、工期滞后等标后履约中存在的问题,市公管局将进一步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将中标企业标后各类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公开披露,加大企业违约成本,倒逼企业诚实守信、诚信履约。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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