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大病,对普通百姓来说,经济压力巨大,有时甚至出现“因贫弃疗”的情况。全椒县襄河镇杨静一家便面对着这份压力,他的儿子在去年3月份被确诊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前后医疗费高达110余万元。不过,因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最终,医保报销20万元后,大病保险又报销了36万余元。
感慨:“大病保险让儿子的治疗有了保障”
去年3月份,杨静18岁的儿子在江苏省人民医院被确诊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随即住院接受治疗。同年8月份,杨静的儿子在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了骨髓移植手术,手术比较成功。今年1月份,杨静的儿子出院,回家疗养。如今每个月,杨静都要带着儿子去医院复查。
“孩子现在身体状况挺好的。”杨静告诉记者,从儿子被查出患有白血病以来,相关的医疗费花了110余万元,幸亏城镇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了一半左右的费用。“居民医保报销有上限,是20万元。现在有了额外的大病保险,它没有报销限额。大病保险,让儿子的治疗有了保障。”
记者从全椒县医保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关于杨静儿子的医疗费,居民医保支付了20万,大病保险赔付了368474.72元。
成果:全市约106万人免费享大病保险
为减轻居民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去年7月份,滁州市出台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医疗费在基本医保报销后,最高可再报80%。
值得一提的是,居民参保大病保险“0会费”,参保人员只要每年正常参保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就自动参保大病保险。如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大病保险待遇同时终止。
记者获悉,截至9月底,全市已有105.97万人参加了大病保险。去年9月至今年8月,滁州市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大病保险待遇1569人,大病保险范围内费用2594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支付1289万元。享受大病保险的参保居民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报销比例提高了14.8%,整体实际报销比例达65.8%。今年1至9月,滁州市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1080人,大病保险范围内费用1734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支付887万元,享受大病保险的参保职工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报销比例提高了11.3%,整体实际报销比例达74.8%。市人社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大病保险是参保人的又一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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