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务必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锲而不舍地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让良好作风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信念、一种习惯、一种风气、一种氛围。”
让人难以置信,这番发自肺腑的“豪言壮语”竟出自秦广武之口。
当时,秦广武还是全椒县房重局局长。“铿锵”几个月后,2015年“六一儿童节”那天,县纪委的人把他“请”走了。
事实上,对于这个结局,人们并不觉得“意外”。“说一套,做一套;只对人,不对己;廉洁自律,在秦广武的人生字典里早成‘口头禅\’。”一知情者道破天机。
走到今天,秦广武是从“小事”做起的。
2012年5月,经秦广武同意,单位党组成员赵某、工作人员王某及5名工程老板合伙,在县城租房开办小食堂。前期费用全部由老板出资,并购买饭桌、麻将桌等设备。2013年10月,县纪委接到举报调查,对秦广武诫勉谈话,食堂停办。然而,不久,秦广武授意,食堂转移,再次开张。直至2015年4月底,秦广武听闻自己要被调查,“小灶”收手。
其实,除就餐外,食堂已是秦广武与工程老板及相关人员的俱乐部——喝喝酒、打打牌、办办事。泡在这个温床里,秦广武“前呼后拥”,迷失自我,深陷泥淖。
2012年底,县房重局负责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即将接受检查。主体工程虽已完工,但施工方因资金短缺,施工许可证迟迟未办。经秦广武安排,直接从局二级机构出借92万元给其无偿使用达两个月之久。
2013年7月,秦广武受某电气公司经理请托,在未经局党组会研究情况下,擅自以房重局名义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局公章,使该公司绕过招投标程序,直接从房重局管理的建设单位拿到价值75万元的业务合同。
2013年,秦广武父亲去世。他大操大办,收受有关镇、县直单位和开发商送来的香烟共331条,价值11万余元。
合伙开办“小食堂”的潘某,承担房重局负责的两处公租房建设。为感谢秦广武在招投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给予的关照,经秦广武同意并指定后,在南京市为秦购买一套价值111万元的二手房。为掩人耳目,秦要求房产登记在潘某名下。百密一疏,房产登记实际是秦广武安排儿子以潘某名义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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