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安徽省正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少地方掀起了农民新村、社区建设热潮,与此同时,部分地方出现滥占耕地、违法违规用地现象。甚至,有的地方基层政府和干部还与开发商“合作”,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幌子开发商品房牟利。
新农村建设用地如何做到合理合法?近日,本报记者电话连线了安徽省部分已建、在建的“新农村”,采访了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争取土地置换项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实施土地置换项目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财政都加大了对土地置换项目的投入力度,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地方财政出资,大量的土地置换项目纷纷推出。
省国土厅耕保处有关领导介绍,土地置换办法,是将当前农村大量的空心村里的零星分散建设用地或空地,通过整合复垦为耕地,与集中建设的新村庄所占用的耕地进行置换调整,以解决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获得建设用地指标。当前新农村建设,不少地方都是以此项目为载体,把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与新村建设结合起来,将空心村复垦成农用地,补充耕地、实现占补平衡。目前,安徽省正在开展土地置换整村推进工作,以村为单位,通过实施村庄合并、新村建设和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既建设了新村庄,又节约了用地指标。
他还介绍,全椒县利用土地置换节约用地指标的经验值得借鉴。该县国土局耕保股李股长告诉记者,该县搞新村建设,规划先行,全县共2677个自然村,目前规划了80个规划点,所有规划点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其中47个规划点需占用耕地,每个规划点占地100多亩,这些规划点用地都将采用土地置换的办法解决。当前22个正在建设的新村规划点土地,已经省政府批准转为了国有土地。审批后的这部分国有土地,通过划拨方式无偿提供给农民建房,这样,规划点就可以因地制宜跨村合并,邻近村有建房需求的农户也可以吸引来集中居住,这样对形成农村社区不无裨益。而老宅基地复垦后,以每亩400元价格流转给第三人耕种,租金分给农户。同时,复垦老宅基地,复垦500亩就能节约出80亩建设用地指标,这些指标还可用于城镇建设。
合肥市瑶海区磨店乡也是利用土地置换的办法,不但建设了新村庄,还节约了用地指标。据了解, 磨店乡对大部分村统拆统建,集中居住,以前全乡村民居住占地面积4760.5亩,迁村并点后,节省出集体建设用地3613亩,不但保证了新村庄建设用地,还将用地指标提供给合肥市调剂使用。
合理利用闲置房屋土地
除了采用土地置换办法解决用地矛盾外,各地还因地制宜,找出了不少好的用地办法可供参考。这些方法是:
1.整合坟地建设新村庄。天长市汊涧镇漂牌村支书告诉记者,他们村土地少,建新村为了节约土地,他们看中了当地一块墓地。该墓地位于公路边交通便捷处,2006年清明节前夕,村里张贴公告,每座坟补助200元,要求村民将这块地上的359座坟墓全部迁走,这样就为新村建设腾出了30多亩土地。同时,村里在较偏远地方,调整出一块无法耕种的荒地安置村民祖坟,迁坟时大都用一口缸来装殓尸骨,是夫妻的则合葬,这样就节约出了很多土地。除了少数外地人将祖坟迁走外,这次给村民安置祖坟只用了2亩多地。目前,这块老坟地已建起了漂亮整齐的新村庄。
2.不让废弃校舍、砖瓦厂闲置。天长市铜城镇安乐社区干部告诉记者,他们将因教育布局调整而闲置的村小学校舍用作新村建设用地及招商引资用地,从而避免了占用耕地。汊涧镇漂牌村将废弃的砖瓦厂整平,节约了300多亩建设用地,办起了服装厂等企业。
3.利用乡镇合并后的“老街道”。全椒县国土局耕保股李股长介绍,他们县36个乡镇合并成了10个乡镇,在26个原乡镇政府所在地的 “老街道”上留下了不少建设用地,这些土地大多是集体建设土地,为充分利用这些土地,该县在这些建设用地上规划了33个规划点,用于建设新村庄。
省国土厅耕保处有关领导告诉记者,解决用地矛盾,不论是采用土地置换,还是其它办法,新村庄建设用地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老宅基地或其它集体建设土地,只需报县政府批准,不用报省里审批,不过,建设的房屋只能供本村内村民使用,不能对外出售;如果占用耕地进行建设,或农地置换建设用地,必须报省政府审批,办理转用手续;只有集体土地经审批转为了国有土地,在此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方可出售给本村以外的人。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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