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熊某因迷信他人房屋对其不利而擅自加以捣毁,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故意毁坏财物案。
王某与被告人熊某是邻居,王某家有一废旧厨房坐落在熊某家旁,熊某迷信王某家的厨房尖角对着自家大门,对其不利,多次与王某协商拆除厨房未果。 2013年2月17日上午,熊某在得知其子与王某协商此事仍然未成后,一怒之下,用一圆木棍捣厨房的东墙,致使房屋倒塌。经鉴定,该房屋价值人民币5386.5元。
检察机关认为:熊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董茂军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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