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天长市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和丁某冒充下乡调查的民政干部,采取以假币换取真币方法先后窃取人民币5.47万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各3万元。
2012年1月14日下午,被告人胡某、丁某携带假币,驾车在该市永丰镇浦西村路上,遇到该村村民刘某,便对其称是民政工作人员,来检查老人补助金发放情况,以能为其办理低保养老金、多拿钱为由,让其把家中现金拿出来拍照做宣传用。刘某因家中无现金,便乘坐两被告人的车到桥湾信用社,取出3000元现金交给了丁某。在送刘某回家的路上,丁某乘隙将钱进行调换,以假币换真币方式窃得刘某现金3000元。一次得逞,驱使两被告人疯狂作案,在不到半年时间,先后在该市11个乡镇寻觅老年人为目标,以相同手段上演“调包计”,作案28起,共窃得人民币5.47万元。
(王拥军 韩玉惠)
新闻推荐
明光财政支持资金拨付快本报讯 明光市财政局将支持美好乡村建设作为当前财政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年先后制定了 《财政支持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整合涉农资金支持...
天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天长市这个家。